工程物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
企业(特别是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
这些物资在购入后需要再次加工建设,属于资产类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资产。当这些工程物资用于在建工程,并在完工后计入固定资产,若有余额则可能转入存货。
会计分录示例:
外购工程物资时:
```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领用工程物资时:
```
借:在建工程(不含增值税)
贷:工程物资
```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物资与在建工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工程物资是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材料、设备和工器具等,而在建工程是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