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标底是指 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工程或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同于工程实际造价,也不等同于合同价格。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并且不得规定以接近标底为中标条件,也不得规定投标报价超出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标底的主要作用包括:
反映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
作为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用于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
在评标过程中,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的准绳和评标的尺度,帮助招标单位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在编制过程中需要严格保密。
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
综上所述,工程标底是发包方定的价格底线,用于控制工程造价,并在招标过程中作为评判投标报价合理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