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约定的材料增减部分: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材料增减的部分,那么这些变化需要进行工程签证。
因地质条件变化增加的工程量:
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与预期不符,导致工程量增加,这种情况也需要进行签证。
业主要求的变更项目:
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提出一些变更要求,这些变更项目需要经过签证确认。
停水、停电累计6小时:
如果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停水、停电,并且累计时间达到6小时,这种情况可以进行工程签证。
施工图设计漏项:
如果施工图设计存在漏项,需要补充的工作内容也需要进行签证。
零星用工: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需要进行零星用工签证。
零星工程:
设计图纸之外的零星工程需要签证。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根据业主要求做的额外工程需要签证。
隐蔽工程签证:
隐蔽工程结束后,如果业主或监理要求重新检查并且检查合格,可以进行隐蔽工程签证,以补偿工期和材料损失。
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
如因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造成的损失,需要签证。
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
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如果涉及议价材料,需要办理价格认价单并进行签证。
工程技术签证:
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或原有施工环节的调整等需要签证。
工程工期签证:
因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等需要签证。
工程隐蔽签证:
对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对工程结算影响较大且资料缺失无法补救的工程进行签证。
这些签证内容通常需要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进行签证,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