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议标,也称为协议招标或协商议标,是一种 招标方式。它是指招标单位不发布招标公告,而是直接邀请几家潜在的承包商,通过谈判方式就合同条件和价格等进行协商,从而选择最满意的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招标方法。
工程议标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抢险救灾的工程,这些工程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情况。
尽管工程议标在某些情况下被使用,但它并不被我国《招标投标法》所允许作为法定的招标方式。这是因为议标缺乏公开性和竞争性,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对于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
建议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如果考虑采用议标方式,应当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要谨慎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潜在风险,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