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主要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
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包括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等。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
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如果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其他特定类型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也适用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无论其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如何。
对于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也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总结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适用于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同时也推荐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方式。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即使是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也应当遵循相关的计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