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合同,也称为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种合同通常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并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并且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勘察合同:承包方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发包方支付勘察费用。
工程设计合同:承包方提供工程设计的可行性资料或具体施工设计,发包方支付设计费用。
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和安装工程,发包方支付施工费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实施监督。
装饰装修合同: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与发包方订立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协议。
其他特殊类型的工程合同:如铁路修建合同、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等。
工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要符合国家政策以及经过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此外,工程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材料和设备供应、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并且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