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标底是指 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人(也称“业主”、“发包人”)组织专门人员对拟招标的工程项目而计算编制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同于工程实际造价,也不等同于合同价格。标底的主要作用是衡量投标人标价合理性的尺度,是发包工程财务准备的依据。虽然工程招标以后确定的发包价格(合同价)不一定是标底,但它却是约束合同价和衡量招标优劣的重要依据。标底在开标之前应严加保密,不得泄露。
标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严格的原则,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它通常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图纸、相关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计算出。标底在评标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之一,帮助招标人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从而选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标底并不是必须编制的,法律并未对此有强制性规定。同时,标底的使用应当避免导致不公平的中标结果,例如不能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