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民事责任
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合同因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主要是指没收分包工程分包人以“管理费”等名义收取的分包费用。
责令改正,主要是指责令违法分包当事人改正违法分包行为。
并处罚款,具体额度为“0.5%以上1%以下”,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连带责任
分包人需就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包人负责,若分包工程有质量问题,分包人需承担返修等责任以达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完工并交付成果,若未按时完成或交付不合要求,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还需就自己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工伤保险责任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该违法转包、分包的承包单位视为用工主体,并由其承担从事承包业务的职工工伤保险责任,不以职工是否与其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综上所述,工程分包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行政责任和连带责任,具体责任取决于违法分包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分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