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的管辖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设规划局

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或建设局

工程施工由这些部门管理,负责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及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专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

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如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建工局等。这些部门分别负责项目规划审查批准、土地拍卖、设计图纸审查、防雷设计与验收、人防设施管理、建设施工与质量日常管理检查、消防验收等工作。

法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常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专属管辖。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工作。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和监督。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企业和人员应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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