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调价:
设计变更
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申请,发包人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应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超期视为已调整。
工程量增减
若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超过一定比例,或施工延期、工程品质升级、附加工程等导致工程价款需要调整,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理由和依据。
不可抗力事件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承包方可能有权要求调整工程价款。
市场价格波动
在施工合同正常履行期间或工期延误期间,若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调价基准日期一般为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
其他约定
合同约定中可能有其他特定条款允许在特定情况下调整工程价款,例如工程量偏差、工程品质要求变更等。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法规进行调价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确保调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发包方也应认真审核承包方的调价申请,及时给予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以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