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和资质。
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
详细说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变更事项。
工程预、决算报告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用于证明工程款项的支付情况。
工程验收、结算凭证和质检报告:
确保工程质量和款项结算的准确性。
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
详细记录工程过程中的变更情况,是结算的重要依据。
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
纳入工程款结算。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证明施工单位的资质。
工程招投标文件:
包括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等。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明确合同内容。
施工图纸:
提供施工的具体要求。
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对工程的影响。
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记录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
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证明工程量变更情况。
设计变更的文件:
记录设计变更的内容。
质量验收的证明:
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证明工程进度和付款情况。
工程分包情况:
说明工程分包的相关情况。
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
总结工程的财务状况。
索赔信和索赔报告:
详细说明索赔事件、理由、金额及附件。
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记录沟通情况。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证明施工进度和现场情况。
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证明外部因素对工程的影响。
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提供法律支持。
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证明工程变更和验收情况。
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证明工程的经济情况。
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证明工程质量和进度。
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
提供直观的工程记录。
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记录重要口头指示。
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这些材料在工程索赔过程中至关重要,能够证明索赔事项的发生、索赔存在的依据、工程实际损失以及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程序提出索赔。准备和提交这些材料是确保工程索赔顺利进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