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园林部门
园林绿化工程通常由园林部门管理,具体负责城市路边的树木、小区内部的绿化维护等。园林部门可能是城市的一级部门,也可能是住建局或城管局下的二级局或处。
环保部门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绿化工作也被纳入环保部门的职责范围。乡镇上成立的环保部门,如环境保护专业小组,负责栽树、种花草等绿化工作。
住建部门
园林绿化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除了住建部,绿化苗木的产销由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管理,花卉生产归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管理,各大中城市的绿化养护事务由当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这些部门还包括财政、发改、综合行政执法、交运、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林业局
市林业局负责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授予一些工程“烟台市造林绿化亮点工程”称号,并评选森林示范乡镇和森林示范村居。
综上所述,绿化工程的管理部门包括园林部门、环保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及林业局。具体职责划分可能因地区和城市而异,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负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