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
明确工程设计文件
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不得任意变更。
变更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
符合需求与标准
变更须符合工程需要、标准和规范。
变更应节约成本、保证质量与进度,同时考虑各方利益。
审批与执行
所有工程设计变更需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变更指令是施工单位进行变更的依据,没有变更指令不得进行变更。
整体性与有序性
变更应一次性提出,避免细化分解为多次小额变更。
变更过程应快速、准确、有序地进行。
技术与经济评估
变更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图文资料。
变更设计报告应包含变更原因、设计图纸、工程造价估算等,并按审批权限报请审批。
合同约束
变更不能超出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超出范围承包商有权拒绝执行或协商定价后变更。
遵循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工程变更的有效管理,减少对工程成本、质量和进度的影响,同时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