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改造的发票可以开具以下项目:
装饰服务: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其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以恢复其原有使用价值或延长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安装服务:
涉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工程作业。
根据以上项目,工程改造的发票可以具体开具为装饰服务、修缮服务、工程服务和安装服务。这些项目涵盖了工程改造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主要工程作业和服务内容。
建议在开具发票时,详细列明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以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