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
包括水利、水坝、运河工程;
公路和铁路建设;
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
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
飞机场、导弹工程;
供水排水工程;
动力工程;
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
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制造业工程
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分承包(分包)
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独立承包
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联合承包
多个承包单位联合起来共同完成一个工程项目。
直接承包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阶段承包
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
专项承包
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
这些承包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需求和项目规模。在选择承包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技术复杂性、成本预算、风险分配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