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需要以下证件:
土地使用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确认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并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办理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
建议: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确保已经取得上述所有证件,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工程合法合规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