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争议仲裁是一种由争议双方同意的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具体来说,它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一个或多个仲裁机构,由这些机构中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并最终做出裁决。以下是建设工程争议仲裁的几个关键点:
自愿性:
双方必须自愿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纠纷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
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提交仲裁,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仲裁流程:
仲裁程序通常包括受理、组庭、开庭和裁决四个阶段。
裁决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
一裁终局:
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当事人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与法院诉讼是解决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