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在建工程”科目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融资便利:
开发商通过拿地建房可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和资本市场的融资。这些资金来源对于开发商至关重要,因为它们是开发商的生命线,用于支付债务、运营成本和扩张规模。
项目建设过程: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在固定资产完成以前,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建造安装,等所建项目达到预可使用状态后再转入固定资产。
许可证和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需要遵循政府的规划和要求,并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不可或缺的,申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设施、人员培训等资料。取得相关许可证能保障建筑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有序,同时保护城市环境和居民利益。
会计处理: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涉及固定资产、项目维修等业务时,可以设置“在建工程”科目。例如,工程人员的工资可以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而其他费用则计入“管理费用”。
工程进度和资金流管理:
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在新准则下通过“预付账款——预付工程价款”科目核算,而按工程进度结算的工程价款则直接走在建工程成本中。这种核算方式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资金流和工程进度。
综上所述,设立“在建工程”科目有助于开发商和建筑企业更好地进行融资、项目管理、合规性保障以及会计处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