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物权是指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工程或工程项目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
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又称财产所有权。
用益物权:
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
权利人为保障其债权,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这些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支配权: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无需他人协助或同意。
绝对权:权利人的权利是绝对的,不受他人侵犯。
财产权: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带来经济利益。
排他性:物权具有排他性,权利人独占权利,他人不得干涉。
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利主要来自于所有权,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则是为了形成具有法律意义的物——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在建设工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