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属于 承揽合同的一种。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具体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其工作任务是工程建设,而非一般的动产承揽。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工作物是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成果。
此外,建设工程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国家进行了较为严格的干预,体现在对缔约主体的限制、合同的履行有一系列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责任的法定性等方面。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定义和分类,工程项目属于承揽合同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