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上存在的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管理风险
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方案(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专项方案(安全措施)未落实。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检查出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未按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施工进度延误风险
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
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
施工质量安全风险
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质量事故。
勘察工作失误、设计错误或疏漏。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
工程完工后维修工作难以实施。
施工机具与设备性能不满足工艺要求。
建筑材料、物资产品质量不合格。
合同风险
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幅度估计不足。
业主资金准时到位和信用的风险。
分承包方和供应商履行承诺的风险。
经济风险
招标文件存在潜在的经济风险。
要素市场价格(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变化。
成本控制不力,导致成本超支。
环境风险
自然环境风险,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
社会环境风险,如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
技术协调风险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
各专业间不能及时协调,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政治风险
项目所使用的法律规范和当时的政策对成本的影响。
这些风险隐患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可能会导致工程延期、成本增加,甚至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这些风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