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形式是指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及其工作实施的方式。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承包的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分承包(分包)
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独立承包
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这种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联合承包
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直接承包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这些承包形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需求和项目规模。选择合适的承包形式有助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控制质量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