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建备案是指建筑业在承建项目开工前和竣工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文件并进行报批备案的过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开工前备案
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项目文件需要报批消防、市政、建设局等部门。
建设单位需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除非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竣工后备案
竣工结束后,竣工资料也需要报批备案上述部门。
备案所需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质量、安全报监登记书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施工组织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通过工程报建备案,相关部门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规范性,从而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建议建筑业在项目开工前和竣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