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的生态防护工程包括:
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又称修造绿色万里长城活动,是我国北方实施的一项宏伟生态建设工程。
地跨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北大部分地区,包括我国北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规划造林3508.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建设前的5.05%提高到14.95%。
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工程
又称“长防林”体系建设工程,是继“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之后又一个国家重点生态工程。
规划造林667万公顷,以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遏制水土流失。
建设时间为1989—2015年,涉及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0个省级行政区域单位。
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
在中国东部沿海建设的以防护林为主的绿化工程。
规划造林356万公顷,形成1.4万千米林带,以抗御台风和风沙等自然灾害。
建设时间为1988—2010年,范围北至辽宁的鸭绿江口,南达广西的北仓河口。
太行山绿化工程
主要针对太行山区的绿化和防护工作,旨在改善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平原绿化工程
主要在平原地区进行绿化,提升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黄土高原水土保护林工程
针对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实施的一项防护林工程。
全国防治沙漠化工程
主要目的是防治沙漠化,改善生态环境。
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以保护保育与自然修复措施为主,人工措施辅助打通关键生态功能节点,计划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2.2万公顷。
淤地坝工程
主要用于拦蓄泥沙,新增耕地,改善黄河流域和汾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这些工程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抗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