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划分: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按工业厂房、车间(工号)或区域进行划分,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某些专业安装工程若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允许单独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的工程,如大型管网工程、高炉砌筑工程等,可酌情划分为单位工程。
综上所述,单位工程的划分主要基于其施工条件和功能独立性。对于规模较大、功能独立的工程,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子单位工程,以便于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