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地质勘察
目的是查明地质条件,包括地质构造、地貌、地层物理性质、自然环境及其对地质条件的影响等。
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地质基础设计依据。
岩土工程勘察
包括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
涉及建筑工程基础设计、重大设备基础设计、地基基础工程、地下工程、基坑工程、边坡的工程施工等。
执行《GB55017-2021工程勘察通用规范》和《GB50021-200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水文地质勘察
目的是查明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的成因、分布、动态、流向、水质及其变化条件和规律。
包括水文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抽水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文地质参数计算、地下水资源评价和地下水资源保护方案等。
工程测量
包括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线路测量和绘图制图等。
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提供地形地貌的科学依据。
环境地质勘察
研究地质环境对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包括地质构造、地貌、水文条件等自然地质条件资料。
其他相关勘察
包括凿井、工程物探、监测等。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勘察的完整框架,旨在确保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各个阶段能够基于科学可靠的地质和岩土条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