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应记入 在建工程科目里。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建筑工程成本:

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属于固定资产中的长期资产,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具体为“在建工程”子科目。

明细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应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

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工程款项:

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工程费用、工程质量保修金及设备质量保修金等,这些款项均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工程应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明细核算和减值准备处理。完工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应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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