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通常需要以下几种合同:
总价合同:
这是一种合同形式,其中工程的合同价款是固定的,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改变。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明确、能够精确计算总价的工程项目。
固定单价合同 ,又称为工程量清单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下,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但工程量会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有所调整。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难以精确预测的工程项目。
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下,工程的成本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则获得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需要承包人承担部分风险,且工程量难以精确计算的工程项目。
分包合同:
当一项工程规模较大,承包人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人完成。分包合同需要明确分包的范围、责任和义务,并需得到发包人的同意。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合同形式外,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还可能涉及其他类型的合同,例如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是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确保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且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