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设计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设计成果,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要机关批准,持有《设计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即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这些合同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法律文件,明确了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完成的重要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