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人工费:
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的各项费用。
材料费:
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以及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
包括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
分包商的索赔费:
由于分包商的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或工期延误,分包商可以向总包提出索赔。
现场管理费: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利息:
一般按照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利率计算。
总部(企业)管理费:
工程延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用。
利润损失:
由于工程延期或费用增加导致的利润损失。
工期延期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时间。
工期加速索赔:
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工程需要提前竣工,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偿付由于加速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或工期延误。
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
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
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的索赔,包括盈利损失和补偿损失。
其他索赔:
如汇率贬值、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这些部分共同构成了工程索赔的完整内容,涵盖了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的索赔。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来确定索赔内容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