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列入在建工程的项目和费用包括:
管理费:
包括企业为在建工程的管理所支付的费用,近似于手续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
征地费:
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而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等,不包括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可行性研究费:
指建设项目在建设前期因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公证费:
指对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公证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确定。
监理费:
指委托监理单位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理所支付的费用。
应负担的税费:
包括在建工程所需支付的各类税费。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
指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更新改造支出:
指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改造所发生的支出,也计入在建工程。
房屋的装修费用:
指对房屋进行装修所发生的费用,同样计入在建工程。
直接材料:
包括在建工程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等。
直接人工:
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施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劳务费用。
制造费用:
与在建工程间接相关的制造费用,如设备折旧、维修费、水电费等。
具体工程项目费用:
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相关费用。
这些项目和费用可以按不同方式分类和计入在建工程,最终当工程竣工后,这些费用将转入固定资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核算,以确保在建工程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