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通常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具体步骤如下:

1. 确认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 根据项目性质,将在建工程相关成本明细账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

3. 对于建造合同,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4. 结清在建工程科目余额,确保项目成本准确反映。

5. 结转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程性质无法结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摊,或因合同约定限制等原因不能及时取得结算发票入账,可以根据项目决算数据对尚未结算入账的在建工程内容进行估算,以便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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