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职称的颁发主要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组织实施。
详细来说,工程师职称的评定和发放涉及以下部门:
国家层面: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职称评定政策和标准,并对全国范围内的职称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省级层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
市级层面:
各市州的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工作。
协会或单位层面:
某些职称证书可能由行业协会或单位内部组织评定并颁发,这类证书通常只在本单位或行业内部有效。
因此,在申报工程职称时,建议选择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进行申请,以确保所获得的职称证书具有全国通用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