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工程回扣可能构成的罪名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身份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
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非国家工作人员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该罪行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的回扣金额超过5000元,或者企业、公司及其他单位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的回扣金额超过5000元,将依照上述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收受回扣的行为未事先与对方通谋,未虚增商品采购价格,且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则构成受贿罪。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回扣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且数额较大,则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罪名的认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以及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和动机进行综合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