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项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收到工程款
收到工程款时,企业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果涉及到增值税,还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工程款
企业支付工程款时,应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取决于款项用途),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还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企业在发生合同成本时,应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当工程价款已结算时,企业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企业收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确认收入、费用和毛利
工程完工时,企业应确认收入、费用和毛利,借记“工程施工——毛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工程完工对冲
工程完工时,企业应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这些分录涵盖了工程款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的主要财务处理,帮助企业准确记录和反映工程项目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