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政府采购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类:
建设工程:
这涵盖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等工程。具体项目如矿山、铁路、公路、水塔、围墙、桥梁工程,厂房、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工程,以及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工程。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工程采购项目:
通过招标或其他商定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如修建高速公路、大型水电站、灌溉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涉及货物、服务、工程的工程:
政府采购不仅包括工程,还涵盖货物和服务。因此,任何涉及这些类别的工程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综上所述,任何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工程,无论是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项目,还是其他通过招标或协商方式进行的工程,都可以进行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