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招标人资格
招标人必须依法成立。
项目审批与资金落实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且已经获得批准。
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设计图纸与技术资料
必须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招标范围与方式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并且已经核准。
其他相关条件
建设用地征用工作已完成,障碍物全部拆除清理,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经落实给施工单位。
主要建筑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设备已经落实,能够保证连续施工。
项目已经取得当地规划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工程招标必须遵循《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殊情况下的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的项目,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邀请招标。
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可以邀请招标。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工程招标的合法性、合规性,并从技术和经济上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