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验收主要验收以下内容: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包括配套和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以及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并确认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及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包括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此外,工程验收还包括对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工程档案等全方位、综合性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涉及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如监理、勘测、设计等单位的验收,以及质监站、公安消防、环保、市政检测等部门的验收。
建议:
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整改,确保所有项目均符合验收条件。
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验收后,应及时整理和移交所有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工程完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和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