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非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
临时性建筑。
军用房屋建筑。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以确保工程合法合规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