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材料备料款:
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所需的款项。
工程设备款:
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工程设备所需的款项。
施工设备款:
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所需的款项。
临时设施款:
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修建临时设施所需的款项。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费:
承包人为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所需的款项。
动员费:
预付款还可以包含用于组织人员、完成临时设施工程等准备工作的费用。
工程预付款是施工准备和所需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通常在合同正式开工前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预付款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预付款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