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上,通常需要交纳以下几种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
这种保险保障在建土木工程主体在整个建设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安装工程一切险:
这种保险承保各种机器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因责任免除以外的一切危险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及安装期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安全生产责任险:
这是一种强制保险,保障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善后处理费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此保险。
建筑施工团体意外险:
这种保险保障施工人员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
履约保证保险:
这种保险保障因投保人履约遭受的损失及产生的法律费用,包括施工履约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履约保证保险和建设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IDI):
这种保险主要保障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条件下,部分部位、设施设备存在潜在质量缺陷造成损坏产生的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
勘察/设计/监理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个人投保,也可以单位投保,因为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有质量终身责任,对应的保障十分必要。
工伤保险 和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这些保险覆盖整个工程项目,为施工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
建议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以确保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风险管理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