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在什么时候签订

建筑工程合同通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十日内签订。具体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也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因此,在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应在规定的30天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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