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招投标的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政府采购工程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招标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招标投标方式。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体育、旅游等项目。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包括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其他特定项目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且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总结来说,可以招投标的工程主要涉及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国有及国际资金投资的项目,以及其他特定类型的项目。具体招标标准和范围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