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设计资质标准分为 一级资质、二级资质和三级资质,具体要求和业务范围如下:
一级资质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600万元;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经历,且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工程设计;
拥有一支不少于20人的技术团队,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不少于8人;
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业务范围:承接各种类型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等的设计任务,可承担相应建筑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任务;
技术力量:具备CAD、3D建模、Revit等设计软件的使用能力,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设计能力。
二级资质
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400万元;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经历,且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建筑工程设计;
拥有一支不少于15人的技术团队,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6人;
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业务范围:承接各种类型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的设计任务,可承担相应建筑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任务;
技术力量:具备CAD、3D建模等设计软件的使用能力,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设计能力。
三级资质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经历,且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建筑工程设计;
拥有一支不少于10人的技术团队,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
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业务范围:承接各种类型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的设计任务,可承担相应建筑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任务;
技术力量:具备CAD、3D建模等设计软件的使用能力,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设计能力。
此外,对于建筑设计事务所的资质标准如下:
建筑设计事务所
由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设计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均只设甲级;
名称中应当标明“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或“机电设计事务所”字样;
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50万元;
合伙人中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其中60岁以下的不少于2人,合伙人之一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建议:
申请资质时,企业应确保满足相关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要求,以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在承接项目类型、规模和技术能力上有明确的区分,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