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束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完成设计要求:
必须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内容。
质量合格:
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且得到质量监督机构的合格或优良核定。
资料完整:
需要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施工管理资料以及进场试验报告。
验收文件:
需要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保修书:
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表明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
无未解决债务:
不存在未清偿的债务或合同解除等情况。
法律依据:
工程的结束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当上述条件都满足时,工程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并视为正式结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