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票的抵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施工单位向一般纳税人建设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设单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抵扣项目包括原材料、器材、设备、劳务费、租赁费、咨询服务费等。
固定资产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企业所得税抵扣
工程发票可以直接或通过折旧费,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其他注意事项
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按照工程各项支出之和计算,并且要求超过不动产原值的50%。
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抵扣失效或者被税务机关处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施工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确保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商品名称、金额等信息与实际购买情况一致。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税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