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负责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部门。
城乡规划局:
负责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建设局:
负责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质监站:
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安监站:
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
负责国家水利规划、水利项目的审批和批准,统筹协调水利工作,制定水利政策和发展规划。
水利部(或水务局):
国家级水利部门,负责制定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管理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水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务局或水利部门,负责本地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监管和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建单位,包括国有水利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水库、水闸、输水管道等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等任务。
建筑工程相关单位:
包括建设局、设计院、土地局、规划局、环保局、招投标中心、消防住建部、建设厅、建工局、建设局设计院、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质检所等。
央企建设单位:
如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中国电力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负责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这些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参与和推动政府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