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自用水井等水利工程。
农业用地整理和森林资源保护的农林牧渔。
道路改造养护的道路交通工程。
市政设施改造维修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滑坡治理等生态保护。
小型室内办公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等效功率100W以下广播通信导航类设施。
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
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单纯机械加工项目。
河道采砂项目。
烟草制造类项目。
液态氢生产项目。
产生VOCs和废水等污染物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
卫生香制造项目。
32个行业类别的94类建设项目,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木材加工、造纸和纸制品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等,这些项目直接豁免环评手续或实施网上登记备案。
总容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油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地下油库;地下气库,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以及含液化天然气库,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项目不需环评,但建设单位仍需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