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专家讨论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类: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其他
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
这些工程因其技术复杂性和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以确保工程的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规,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且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