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包括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都需要进行招标。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也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这些项目在进行招标时,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